还静于民,全方位开展噪声污染防治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强化环评及相关规划时在工业噪声的作用。严格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落地建设和进入园区。严格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大对工业企业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和敏感区内工业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治理力度。一是要求其合理布局。要求高噪工业企业布置在工业园中距离外部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厂区内高噪设备或高噪声车间远离居民点,并充分利用厂房、建构筑物遮挡隔声等减轻噪声影响。二是要求其加强噪声源的控制。对改扩建或新建项目的新增噪声要求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因地制宜采取安装消音器、隔声罩等多种措施。三是加强管理。要求企业加强高噪声设备及其隔声降噪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使其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二)深化公路交通噪声治理作用。要求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调整路边建筑布局,科学选择道路交通噪声对人居建筑影响最小的布局方案,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噪声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不准上路,强制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外环路一是实行机动车禁鸣管理。在主城区设置机动车禁鸣标牌68块,提示机动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实行机动车禁止鸣笛。实行机动车限速管理,对园林城区道路按道路等级、周边环境,分别设定了限速30公里、40公里、50公里和60公里的标志牌,以降低路噪、制动等噪声污染。加强城区治堵保畅,优化交通组织,合理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严格交通秩序,减少了交通拥堵,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从而降低机动车鸣笛、排放及制动等交通噪声。做好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交通噪声防治监管工作,督促公交、出租车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消声器和喇叭符合国家规定。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内河船舶行驶噪声监管,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组织实施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三)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巡查检查,共派出350余人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71个,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施工工地35个。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持项目所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提前2天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及时公告附近居民,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加强巡查检查,对超出规定时间违规作业行为,坚决制止,责令整改。
二、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执法力度
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区域进行多次巡查,并当场劝阻制止广场舞、露天卡拉OK、商户高音喇叭广播、夜餐摊点高声喧哗等噪声扰民240余人次。加强对城区商户和流动宣传车辆经营业主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发放《中心城区流动宣传专项整治告知书》,并将流动宣传车宣传噪声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各类流动宣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开展了暑期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对KTV、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的证照情况、隔音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以及是否有噪音扰民现象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向经营业主进行了《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有效治理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噪声污染。
三、积极开展环境噪声信访,化解群众身边问题
2022年通过市长热线“12345”、环保“12369”、公安“110”和城建“12319”共受理噪声投诉632件,其中工业噪声81件,社会生活噪声329件,建筑施工噪声186件,交通噪声36件,我市受理的环境噪声类信访件已根据部门分工职责全部办理完成,办结率100%。